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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教学工作安排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9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学生年级管理办公室:

为保证2016毕业生离校前相关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年级学管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照时间点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注

41日前

完成图像核对,具体要求见201634日下发的相关通知。

 

4524

1、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以我校公告的时间为准,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422日前

1、通报学业审定情况;

2、通报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审定情况。

 

42529

1、各学办汇总、审核、整理及上交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

2、各系、部及学办可根据工作安排酌情调整截止时间。

 

42553

1、毕业重修考试报名(仅组织一次)

2、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报名;

3、往届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务必返校完成学业。

学生完成学籍注册手续方可参加上述教学活动

 

511-22

毕业重修考试(含延期毕业学生)。

 

515

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辅导。

 

521

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

 

5月中旬

提交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成绩。

 

5月下旬

通报学业完成情况。

 

6月初

1、填报学位申请表;

2、申报延期毕业。

 

注:以上工作若涉及具体工作时间及要求会另行下发相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