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非毕业年级学生管理办公室:
按照学校教学进度,本学期非毕业年级辅导、考试时间定于第10-13周周末进行。请各系、部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并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于5月5日(第10周星期四)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请非毕业年级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重修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5月12日(第11周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负责重修的教师于6月2日(第14周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
5、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灵活安排其考试;
6、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7、请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及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重修工作;
8、请航空港校区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回校参加重修的安全宣传工作。
注:赴航空港校区辅导、监考的老师如需派车,请老师提前一天与航空港校区校车驾驶员联系派车事宜。 驾驶员联系方式:李师傅 15928843165
教 务 科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