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毕业生学办:
根据《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安排》,对毕业学生的学业审定(不含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已完成。请学办通知到每位学生,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学业审定结果,参加未合格应修课程的重修报名及考试,并着重提醒学生:本次重修是毕业前最后一次安排,重修不合格者将不能正常毕业,务必认真对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定结果核对
(一)审定对象:
2016届毕业生(含“双学位”)、往届申请延期毕业学生。
(二)审定依据
学业审定标准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已开出课程。
(三)审定结果核对(时间:2016年4月27日-29日)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学业审定情况,并与学业审定标准比对,若发现误审或对审定结果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教务科查实。尤其是有转专业、转专项、休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经历的学生和中途下队的优秀运动员。
二、重修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5月5日,提醒学生报名时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切勿到时间结束的最后一刻报名,若巧遇一些网络故障、系统无法缴费等原因将会导致错失机会,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补报。
(二)报名要求:
1、2016届应届毕业生:
(1)普通课程(必修、限选和任选)
学生必须参加审定结果中未合格的全部应修课程;
(2)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
学位外语:针对所有专业应届本科学生;
学位计算机:只针对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以上学位不合格者,如要参加相应辅导,需在“考试报名”的基础上另外进行“辅导报名”。
优秀运动员要申请学位外语免试,请将申请材料交所在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一以报文形式上报教务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
2、往届延期毕业学生:
往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报名,请与当年所就读年级学办老师联系并报名、缴费(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及重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任意选修课程不明确的请学生本人到教务科查询),报名结束后由学管办将报名的电子(excel)和纸质表一同返回教务科。
三、重修辅导及考试
1、普通课程:辅导、考试时间拟定为5月13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学位外语、学位计算机:辅导时间:拟定为5月15日全天;考试时间:拟定为5月21日上午。
请各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1、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及未合格科目
2、往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报名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