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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学业审核及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7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系及毕业生学办:

根据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安排》,对毕业学生的学业审定(不含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已完成。请学办通知到每位学生,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学业审定结果,参加未合格应修课程的重修报名及考试,并着重提醒学生:本次重修是毕业前最后一次安排,重修不合格者将不能正常毕业,务必认真对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定结果核对

(一)审定对象:

2016届毕业生(含“双学位”)、往届申请延期毕业学生。

(二)审定依据

学业审定标准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已开出课程。

(三)审定结果核对(时间:2016427-29日)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学业审定情况,并与学业审定标准比对,若发现误审或对审定结果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教务科查实。尤其是有转专业、转专项、休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经历的学生和中途下队的优秀运动员。

二、重修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429日上午9:00-55日,提醒学生报名时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切勿到时间结束的最后一刻报名,若巧遇一些网络故障、系统无法缴费等原因将会导致错失机会,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补报。

(二)报名要求:

12016届应届毕业生:

1)普通课程(必修、限选和任选)

学生必须参加审定结果中未合格的全部应修课程;

2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

学位外语:针对所有专业应届本科学生;

学位计算机:只针对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以上学位不合格者,如要参加相应辅导,需在“考试报名”的基础上另外进行“辅导报名”。

优秀运动员要申请学位外语免试,请将申请材料交所在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一以报文形式上报教务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513日。

2、往届延期毕业学生:

往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报名,请与当年所就读年级学办老师联系并报名、缴费(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及重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任意选修课程不明确的请学生本人到教务科查询),报名结束后由学管办将报名的电子(excel)和纸质表一同返回教务科。

三、重修辅导及考试

1、普通课程:辅导、考试时间拟定为513-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学位外语、学位计算机:辅导时间:拟定为515日全天;考试时间:拟定为521日上午。

 

请各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1、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及未合格科目

2、往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报名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