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
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不包含2016级新生,新生课表下学期第四周下发)已编制完成,现将下学期课表予以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原则:
1、有利于教学效果,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2、2节课为一个排课单元。
3、合理安排上课周数,超过32学时的课程一般安排全学期讲授。
二、开课时间:2016年8月29日(第1周星期一)。
三、课表查询
教师课表:
1、请各开课系、部教务员负责通知本部门任课教师(含兼任教师和外聘教师)即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课表信息(院内行政人员需按人事处要求核对本人课时量),并根据课表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学生名单下学期教师报到时再行打印。
2、行课周次为1-18周,为保证不出现无教学安排或教学任务超负荷周,课程的周学时及排课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已在课表中体现),请相关教研室根据课表的编排时间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3、未安排在课表中的术科课理论学时(具体未排学时数在课表“管理员备注”栏中已注明),请教研室在下学期第2周内统一上报理论课行课安排。
学生课表:
请各年级学办辅导员通知学生7月20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并熟悉下学期课程安排。课表发布初期会进行局部微调,通知学生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再次确认上课时间。
教务科不再下发其他形式的课程表。
四、调课
1、为确保课表准确无误,各教学单位在收到课表后请认真审核,重点检查课表安排的准确性,如发现错排、漏排、上课时间或地点冲突等情况,在本周五(7月15日)之前报告所在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统一与教务科协调。
2、为保证课表的准确性,排定的课表中非冲突问题不予调整,对教师个性化要求的调课原则上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的周次、时段、地点上课。
3、下学期开学行课第一周的课程,不允许调课,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附:本科学生教学时间表
教务科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本科学生教学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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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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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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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课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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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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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课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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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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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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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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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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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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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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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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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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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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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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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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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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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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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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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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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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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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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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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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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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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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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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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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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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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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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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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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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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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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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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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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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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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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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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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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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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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0分钟一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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