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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11  |  作者:  | 浏览人数:  

相关教学单位:

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不包含2016级新生,新生课表下学期第四周下发)已编制完成,现将下学期课表予以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原则:

1、有利于教学效果,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22节课为一个排课单元。

3、合理安排上课周数,超过32学时的课程一般安排全学期讲授。

二、开课时间:2016829日(第1周星期一)。

三、课表查询

教师课表:

1、请各开课系、部教务员负责通知本部门任课教师(含兼任教师和外聘教师)即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课表信息(院内行政人员需按人事处要求核对本人课时量),并根据课表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学生名单下学期教师报到时再行打印。

2、行课周次为1-18,为保证不出现无教学安排或教学任务超负荷周,课程的周学时及排课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已在课表中体现),请相关教研室根据课表的编排时间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3、未安排在课表中的术科课理论学时(具体未排学时数在课表“管理员备注栏中已注明),请教研室在下学期第2周内统一上报理论课行课安排。

学生课表:

请各年级学办辅导员通知学生720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并熟悉下学期课程安排。课表发布初期会进行局部微调,通知学生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再次确认上课时间。

教务科不再下发其他形式的课程表。

四、调课

1、为确保课表准确无误,各教学单位在收到课表后请认真审核,重点检查课表安排的准确性,如发现错排、漏排、上课时间或地点冲突等情况,在本周五(715日)之前报告所在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统一与教务科协调。

2、为保证课表的准确性,排定的课表中非冲突问题不予调整,对教师个性化要求的调课原则上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的周次、时段、地点上课。

3、下学期开学行课第一周的课程,不允许调课,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附:本科学生教学时间表

教务科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本科学生教学时间表

 

本   部

航空港校区

行课节次

上课时间

行课节次

上课时间

上午

1--2

8:00--9:20

1--2

8:20--9:40

3--4

9:50--11:10

3--4

10:10--11:30

3--5

9:50--11:50

3--5

10:10--12:10

下午

6--7

14:00--15:20

6--7

14:00--15:20

8--9

15:50--17:10

8--9

15:50--17:10

8--10

15:50--17:50

8--10

15:50--17:50

晚上

11--12

19:30--20:50

11--12

19:30--20:50

11--13

19:30--21:30

11--13

19:30--21:30

 

                                 注:40分钟一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