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 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7〕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学校的创新创业项目。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login.html)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五、大赛赛制与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学校初赛(6-7月)。在7月14日前完成学校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候选项目。
3.省级复赛(8-9月)。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六、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主要围绕创新性、商业性、团队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则要求见附件5。
七、校赛的组织流程与评审
由各院(系)推荐学生参赛项目,学校组织初赛。比赛流程和评审内容如下:
(一)项目在线注册报名
各院系要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对成功注册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补贴200元/项。各院系学生注册项目有限额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院系推荐校赛参赛项目
各院系成立由系主任、书记牵头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注册项目进行初评,按照项目质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参加校级评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注册项目数的15%。
(三)校赛评审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 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要求通过一分钟视频进行介绍。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具体参考材料见附件6。
八、校赛奖励
按照学生注册项目总数的3%、5%、7%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额。设优秀组织奖3-5个和优秀指导教师奖8-10名。
一等奖项目推荐参加省赛。省级以上获奖项目的团队成员在推免、评优优先考虑。教师指导项目获奖可作为年终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并参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给予一定工作量报酬。
九、校赛推荐和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6月15日下午5:00前将下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1办104),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92761855@qq.com。
1. 各院(系)推荐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注册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 项目申报表(纸质、电子文档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名结束后,管理后台将自动生成每个创业团队的申报表并提供下载功能,各注册用户可在后台下载。
3. 项目计划书(附件4,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纸质计划书附件上报。
联系人:吴艳红 雍素英
联系电话:85091746
十、工作要求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气氛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此次大赛由教育部主办,四川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主办,每年举行一次。请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同配合做好参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赛,同时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附件: 1、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院(系)学生注册及推荐校级比赛项目数额分配表
2、各院(系)推荐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汇总表
3、各院(系)申报注册项目汇总表
4、项目计划书
5、项目评审规则
6、参考材料:项目计划书模板、路演PPT模板
附件下载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科研处 团委 校友办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