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发挥教育实习在本科学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检验和提高学生应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教育实习管理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学生教育实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结合社会需求、行业要求进一步明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完善专业教育实习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教育实习工作,确保各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收到实效。
二、教育实习方式及要求
教育实习原则上采用集中实习。
1、加强对集中实习的统筹安排。各院系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提高集中实习率。
2、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经院系批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造册登记,指派指导教师,掌握其实习地点和单位。在实习期间,学生每周至少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一次。汇报的形式可以是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记录。
三、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各院系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一是明确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及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评记录。学校将对此进行核查,并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实绩和认定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教育实习过程监管
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安排专人到实习基地检查实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与效果。
五、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教育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进行实习工作总结,提炼经验,查找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育实习工作质量。各院系要及时加强实习工作交流与经验推广,特别是针对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有效改进措施,完成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存入院系教育实习管理文档中):1、教育实习工作的总体概况;2、教育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3、教育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
六、教育实习安全
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实习前要有集中动员,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实习过程中要有动态监控,确保实习安全进行;实习结束后强调安全、要求学生准时返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七、教育实习专项经费使用
教育实习专项经费是指学生教育实习的教师指导费和开展教育实习的业务经费,经费由财务处划拨到各院系,各院系应加强监管,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教育实习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完善教育实习实施方案,有效提升教育实习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