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9 | 作者: | 浏览人数: 【关闭】
我校体育教育训练一系运动训练专业2015级2班学生易鹏鸿(男,学号20150210703),考生号15500113182255。该生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根据国家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并呈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易鹏鸿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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