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学生管理办公室:
按照学校教学进度,本学期重修辅导定于11月26-12月1日(十二周周日及十三周)进行,重修考试将于12月2-3日(第13周周末)进行。请各院系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研室负责人于11月23日(第12周星期四)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各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往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安排见附件);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11月28日(第13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负责重修的教师于12月11日(第15周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试卷交于教研室暂时保管。
5、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灵活安排其考试;
6、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7、此次考试中所涉及因在武胜实习未能正常参加补考缓考学生,不参加重修辅导,仅参加考试。
8、请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及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如学生举报负责教师未按时出席或缺席,经查如实将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注:赴航空港校区辅导、监考的老师如需派车,请在11月24日中午12点前与教务科确认派车适宜。
附件: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及重修课程安排
教 务 科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