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32号
各学生管理办公室:
本期重修考试于2017年11月10日12:00--11月17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请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非毕业年级
1、在标准修业年限内,专业核心课程重修限2次,其他课程重修限1次;
2、每期限报5门重修课程;
3、由转专业、休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原因引起的重修科目不明确的同学,请学生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教务科核实。
(二)毕业年级
由于下学期课程安排少且涉及到在外找工作等问题,考虑到学生的时间和精力,请毕业年级学办督促学生在本学期尽可能参加现有未合格的应修课程。此次重修将关系到能否正常毕业,务必认真对待。
2017届未正常毕业申请延长学制的同学请结合《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申请延长学制审批表》中的未合格课程与当前正在修读的课程报名,若审批表上的未合格课程当前正在修读,则无需报名。
以上缴费在网上进行(网上缴费仅支持建设银行),缴费前请仔细核对报名科目。
(三)2017届结业返校重修学生
按照《关于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未合格学生的处理通知》的要求:“未合格课程门数在7门以内(含7门)的的结业学生,可申请返校重修,换发相关证书。” 2017届作结业(有换发毕业、学位资格)处理的学生,请与当年所在年级学办老师联系并报名、缴费,(具体重修科目见当时发与手中的《学生结业告知书(暂结业专用)》,也可在通知附件中查询),最后由学办单独制作excel报名表并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的电子和纸质表一同返回教务科。
重修课程合格后请按照《学生结业告知书(暂结业专用)》的要求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重修辅导、考试
重修辅导、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排定,将于本学期第12周内发布,请注意教务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届作结业(有换发毕业、学位资格)处理学生重修科目
教 务 科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