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20 | 作者: | 浏览人数: 【关闭】
我校外语系英语专业2013级1班学生刘博昀(男,学号2013710123),考生号13350524110285。该生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并呈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博昀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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