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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8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5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 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18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并增设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学校的创新创业项目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主赛道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 ”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三、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login.html)进行报名。

四、大赛赛制与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1.参赛报名(5-615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参赛团队指导教师每队原则上不超过2人。各院(系)报名项目数应不少于学校分配的项目数(以网上报名成功为准),项目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

对成功注册的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补贴200/项。

2.院(系)推荐(615-622日)。各院(系)于622日前完成院(系)推荐。对参赛项目进行排序,将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1104

3.学校决赛(6-7月)。学校按照各院系推荐项目顺序从中选取前15%参加校级决赛,校级决赛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714日前完成学校决赛。

现场答辩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项目展示要求通过一分钟视频进行介绍。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学校将邀请评审专家综合评定项目计划书、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按已注册成功项目3%的比例遴选参加省级复赛候选项目

4.省级复赛与决赛(8-9月上旬)。在820日前完成省级复赛推荐,教务处将协同相关院(系)和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技术支持、优化包装等服务,全力备战省赛。省级决赛定于91-2日在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举行。

五、比赛奖励

校级比赛按照学生注册项目总数的3%5%7%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额。设优秀组织奖3-5个和优秀指导教师奖8-10名。获奖项目的团队成员在创新学分认定、推免、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师指导项目获奖可作为年终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并参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给予一定工作量报酬。

一等奖项目推荐参加省赛。省级以上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成都市新都区蜂云谷创新创业中心落地孵化的团队项目,新都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省级决赛获得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六、校赛推荐和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622日下午500前将下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1104),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1.各院(系)初赛比赛结果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注册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项目计划书(附件4)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项目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计划书附件上报。

联系人:吴艳红  雍素英  邮箱:492761855@qq.com

联系电话:85091746 

七、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同配合做好参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赛,鼓励学生将所学所知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上投放,同时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请各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大赛,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请于511日前将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1.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院(系)学生注册项目数额分配表

                   2. 各院(系)初赛比赛结果项目汇总表

                   3. 各院(系)申报注册项目汇总表

       4. 项目计划书

       5. 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6. 参考材料:项目计划书模板、路演PPT模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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