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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期末考试、毕业论文、实习基地等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7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8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我校需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评估相关数据。为保障评估数据的准确录入,现需各教学单位填报期末考试、毕业论文和实习基地等相关数据,请各教学单位在7月3日前将填报数据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版反馈至教务科步政龙老师处。现将具体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数据填报要求

1、本次填报的期末考试数据为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

2、填报信息时请按照附件1中的范例进行填写,不得更改附件1中的原有信息;

3、有试卷的考试,请在仔细核查试卷后按附件1要求填写;

4、涉及无试卷的考试,在填写“无试卷说明”栏目信息时,请填写无试卷说明的附件编号,附件编号产生方式及附件编写办法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第六条无试卷处理要求。

二、毕业论文数据填报要求

1、本次填报的毕业论文数据为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数据;

2、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2中的范例进行数据填报;

3、附件2中的“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成绩”及“学生信息”等信息必须完全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论文相关信息一致;

4、学生的院系、年级、专业、班级信息以学生教务管理系统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参考《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三、实习基地数据填报要求

1、实习基地地址必须填写准确,地址的构成模式:省+市+区/县/镇+街道名称;

2、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3中的范例进行填报数据;

3、附件3中“2018年实际接纳实习学生人数”指2018年我校实习学生拟定在该基地的实习学生人数。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数据

附件2: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数据

附件3:实习基地数据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