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8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将于19周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和20周7月16日-7月17日进行,共5天10场考试,故所有课程应于7月10日(第19周周二)内结课,不能结课则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报教务科备案。为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期末考试工作作以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末统考
1.统考课程: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附件1);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7月16日-7月17日 (上午 10:00-11:30 下午 15:00-16:30);
3.考试方式:理论闭卷;
4.监考安排:教务处将于第16周下发监考任务,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比例上报各场所需监考人员,教务科汇总后第18周在教务网公布具体监考人员名单。监考人员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教职员工;
5.无人监考:若个别院系需试行小范围诚信无人监考,请在第17周星期二内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教务处审批。
二、单独考试
自行安排考试均须在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考试课程:不在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附件1)之列的课程均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单独安排,并提前到教务科确定、备案(含无理论考试课程);填写《2017-2018第二学期自行安排考试备案登记表》(在体院教务群共享下载),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至教务科备案并登记。本学期已完成考试科目需要补交以备查。
2.考试时间:结课后,任课教师协商学生确定,白天有统考则安排在晚上。所有单独考试课程须在2018年7月18日(第20周星期三)前完成;
3.考试地点:教研室或教研室指派任课教师与教务科会商后统筹安排、确定;
4.考试方式:教研室根据考试大纲确定(理论考试、技术考核、实践能力测试等);
5.监考安排:教学单位(或教研室)自行安排;
6.监考费发放:网上提交成绩后,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考试管理>>监考申报”界面按规定填写单独考试监考人员,打印签字后于2018年7月20日前随成绩单报送至教务科,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费用于次学期初统一上卡发放。
三、试卷要求及交卷时间
所有试卷原则上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难度系数适中,题量以90分钟为宜,严格控制题量过少的情况。母版试卷统一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标明页码(试卷标准格式)。
1.期末统考试卷提交时间:6月25日(第17周星期一)上午11点前;
2.单独考试试卷提交时间:6月26日(第17周星期二)上午11点前;
各负责出题的教师按时提交试卷,逾期不提交者后果将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承担。
四、考试成绩提交及签名确认
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应于2018年7月20日(第20周星期五)11点前完成提交。提交工作包括:网上提交成绩后打印成绩单由任课老师、教研室主任签字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逾期不提交成绩、未签名确认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正考试题册交卷工作调整
1. 为迎接2018年教学评估,进一步规范试题册管理。自上学期起,正考试卷阅卷装订成册后,交由各课程所属教研室统一保管,拟定于次学期第1-2周交至教务科试卷库保存(具体交卷时间教务科另行通知)。
2.评定学生最终成绩中平时成绩(40-58%)部分对应的考勤记录、平时作业、中期试卷测评成绩记录等相关材料必须协同试卷整理完毕,以备检查。
六、各院系做好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宣传与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考试。
七、各类已排定的考试未经教务科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八、本期普修、专修、主修原则上必须安排理论考试,若无理论考试必须提前作出说明,并交教务处备案。
九、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在提交试卷母版时必须按照课程填写命题计划,每门课程A、B卷分别填写《xx课程试卷命题计划》附件2。
十、其他未尽事宜参看《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
2.xx课程试卷命题计划模板(内附填写案例)
3.成都体育学院试卷标准格式(标明页码)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