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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2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79号

校内各单位: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总结、展示60年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取得的经验和成就,促进《汉语拼音方案》在新时代的应用与发展,在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指导下,语文出版社、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定于2018年6月-12月联合主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根据《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语办函〔2018〕1号)要求(具体事宜见附件),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等参与此次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 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科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