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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2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80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配合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基础的“中华通韵”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探索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

请各单位根据《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举办2018 年“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具体事宜见附件),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举办2018 年“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务科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