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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0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11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保障教学质量,学校2017年完善并出台了《成都体育学院课程安排及调课管理规定》(附件1),自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个别教师擅自调(停)课、部分教学单位或教师课程异动比例较大等现象。为切实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管理工作,并加大查处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本单位广大教师认真遵守《调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二、任课教师应该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规定的课时和授课地点按时上课,不允许私自调换上课的时间和授课地点;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一经排定,不允许私自调换授课教师。

课程表是学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员、教学单位领导和教务处教学检查、随堂听课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本单位的执行课程表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表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一致。

三、非特殊情况的不允许调(停)课,确有需要的,必须完整履行相关手续。

1.因病、事等原因提出申请调课的教师须按照《成都体育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成体人〔2016101号)文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批准后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调课申请表》,由所属教研室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分管单位领导审批。

2. 因公外出提出申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调课申请表》,由所属教研室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分管院系领导审批。

3. 调课申请须提前2天完成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办理手续者,应第一时间采取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先向所在部门请假,并提前通知到任课班级,同时告知教学运行与学籍科。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 凡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或没有完整履行调(停)课手续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成都体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请调课的教师在申请获得批准后,应主动将调课信息及时通知到上课班级的学生,并严格按调课申请表上填写的相关补课信息完成补课。

五、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控制调课率

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调课率(教学单位调课学时数/教学单位教学学时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教师每学期调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教务处对开学至109日的课程异动情况进行了统计(见附件3),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异动情况加强本单位调(停)课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见下发文件):

1.《成都体育学院课程安排及调课管理规定》

2.《成都体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3.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9月教学单位课程异动情况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