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3号
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对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自查,自查要求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9年2月28日-3月1日
二、自查范围
各单位只查本部门所辖的教师、学生和所辖学生(或运动项目)行课的实验室、教学场馆。
三、自查内容:
1、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相关教学场馆、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是否具备行课条件(尤其要对各项教学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本部门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准备情况是否规范、充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教务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开学工作保障到位。
2、各单位自查情况需形成书面报告。请各单位于3月1日(本周星期五)上午11点前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与学籍科(电子版本暂请留存,以备之需)。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