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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2019届毕业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4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937

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学生年级管理办公室:

为保证本学期2019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年级学管办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实施,按照时间点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负责

部门

备注

3月22日前

依据学业成绩表,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已开出课程和学生学业成绩表,对毕业生进行学业审定。

教务处

 

4月4日-4月10日

通报学业审定情况;

学生学业自查。

通知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学业审定情况,并与学业审定标准比对,若发现误审或对审定结果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教学运行与学籍科查实。

各院系

 

4月10日前

敦促所有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进行补拍。

4月20日前将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教学运行与学籍科,不交者暂缓毕业。

各院系

教务处

 

4月4日-28日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报。

届时按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各院系

教务处

 

4月11日-20日

重修报名

1、督促2018届结业具备毕业证换发资格的学生务必返校完成学业。

2、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仅组织一次)

各院系

 

4月24日

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安排毕业重修,发布毕业前重修考试通知。

各院系务必通知毕业班学生重修的时间安排;参加重修学生应主动了解重修安排。

各院系

教务处

 

4月28日-5月10日

重修(含2018结业结业具备毕业证换发资格学生)。

 

各院系

教务处

 

5月15日前

重修成绩录入和成绩单报送。

务必通知教研室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和报送。

各院系

 

5月15日

毕业班所有成绩录入结束。

各院系于5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所有成绩录入。教育实习成绩由学办提交;论文成绩由院(系)办或教研室提交。

各院系

 

5月中下旬

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对毕业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校验、终审。

1、组织学生填报《学位申请表》;

2、需延长学制的学生填写《申请延长学制审批表》交教学运行与学籍科。

各院系

 

5月下旬

由教务处完成毕(结)业证书、学位证的制证工作

 

教务处

 

6月20-30日

学历注册

在学信网上对我校2019届毕业生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

教务处

 

待定

颁证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结业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教务处

学生处

 

 

注:以上工作若涉及具体工作时间及要求会另行下发相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