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2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将于2020年1月7日至10日,共4天11场考试,所有课程应于1月7日(19周周二)前结课,不能结课则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报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备案。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做以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末统考
1.统考课程:见《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附件1)。
2.考试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 16:00-17:30)。
3.考试方式:理论闭卷。
4.监考安排:各教学单位按比例上报各场所需监考人员(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实践教学与考务科汇总后于第18周在教务网公布具体监考人员名单,监考人员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教职员工。
5.无人监考:若个别院系需试行小范围诚信无人监考,请在第17周内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教务处审批。
二、集中考试
1.集中考试课程:见《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附件2)。
2.考试时间:详见附件2。
3.考试方式:理论闭卷,理论开卷。
4.监考安排:各教学单位按比例上报各场所需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教职员工和研究生。
三、考试查询
因本学期校内部分院系机构涉及调整,而本学期教学任务在机构调整前生成,所以本次考试安排中的班级信息仍是机构调整前班级信息(即教务系统内课程任务班级),为方便考试查询,本次考试将在教务系统内提供查询界面,请同学们于十四周周一17:00后登录教务系统,进入“考试管理”,点击“考试查询”,查询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成绩提交及试卷归档
为提高工作效率,自本学期开始,任课教师无需再次交纸质成绩单至实践教学与考务科(试卷册内仍需装订成绩单)。同时,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应于2020年1月16日12: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成绩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试卷归档请各院系自行整理、自行检查,并于次学期交至试卷库(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院系做好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宣传与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考试。
六、各类已排定的考试未经教务处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安排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
实践教学与考务科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