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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校混合式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课堂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决定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面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范围

指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列入学期教学计划的必修、限选课程。

二、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分类

类型一: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指已立项建设的混合式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见附件1)。此类课程对应下学期即将开设的课程须开展混合式教学。

类型二:培育类混合式教学课程,指除已立项建设课程之外的其它全部课程。此类课程学校给予一定的探索建设期,由各教学单位制定建设计划,根据学校混合式教学总体进度,明确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时间节点,分步推进混合式教学。

三、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进度安排

学校将在2-3年内,实现所有课程混合式教学全覆盖。达到混合式教学要求的课程今后要继续探索优化教学方式,固化教学模式,持续推动混合式教学常态化开展。

四、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形式要求

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须采用相对统一的教学形式。

(二)课程团队要求

原则上每门课程须建立由课程小组负责人引领、青年教师作为骨干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任的教师。

(三)教学大纲要求

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须根据立项报告重构教学大纲,包括学时调整、教学内容优化、线上与线下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及成绩评定方式等(大纲模板见附件2)。

培育类混合式教学课程参照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建设。

(四)授课计划要求

1.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

术科课程线上教学课程:课时比例占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课时的20%左右;

学科课程线上教学课程:课时比例占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课时的30%左右。

2.培育类混合式教学课程

根据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由各教学单位确定线上线下课时比例。

注:以上两类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线上课时均包含在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总课时之内。

(五)课程教学设计

 1.成果类混合式教学须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教学设计。

1)教学内容。整体把握课程知识体系,将线上课程讲授视频、配套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有机地、有取舍地融入到本门课程知识体系之中。精准把握课程重难点内容,对线上线下课程教学内容的有序组织,充分利用线上课程资源和信息化教学手段,促进学习者对重难点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提高教学效果。

2)教学方法。根据课程的性质与内容实施多样化的课堂教学,应用在线教学平台、移动终端和智慧教学工具,采取生讲生评、以练代讲、案例点评、研讨辩论、项目探究、边讲边练、边做边评、生生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下线上有机融合的教学活动,注重学生的交流、协作、探究、创新等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3)考核方式。按照教学目标及要求,采取过程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线下期末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得小于42%

2.培育类混合式教学可参照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设计的要求,根据课程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课程设计。

五、混合式课程质量评价

学校将按照国家混合式教学课程数据指标,建立《成都体育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质量评价基本指标》(附件3)。届时学校组织专家对两类课程进行验收。

六、混合式教学课时的认定

(一)成果类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总课时=线下学时+线上学时*2倍系数。

注:2倍系数仅在混合式教学课程首次开课且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

(二)培育类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总课时=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课时=线下学时+线上学时。

七、组织培训及相关教学材料提交要求

1.由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和教务处组织录制混合式课程教学示范视频并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在线培训。

2.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所在教研室应填写重构后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授课计划》(附件4,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后,于827日前将电子版及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与学籍科(联系方式:85095180;邮箱:314006755@qq.com);培育类混合式教学课程于学期教学结束后再提交。

 

附件:1.成果类混合式教学课程名单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3. 成都体育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质量评价基本指标(试行)

4. 成都体育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授课计划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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