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专业核心竞争力,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契合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做好本科学生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关于提交总结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1月9日18:00前提交2018、2019年已立项项目总结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原则上不低于4000字,并且附有相关内容的文字和图片。
2.各项目负责人须立足于本项目覆盖的学生面、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安排等,对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总结。
3.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阅项目总结报告,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考务科,届时学校将组织结项评审。未提交总结报告的项目,在新一轮评审中将不予立项。
实践教学与考务科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