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1号
各院(系)、毕业年级办公室: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安排,现组织我校2021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认定要求如下:
一、认定时间及范围
本次认定分为分为两批次进行,请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一批次认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的,由各院(系)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向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生,向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请。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只能向学校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即武侯区教育局)申请。
认定时间:4月15日-5月30日
网报时间:4月15日-5月15日
材料在线确认时间:5月6日-5月23日(请在本时间段内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认定材料)
二、材料汇总
因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为确保毕业生切身利益,确保认定学生无遗漏,请各院(系)统计参加此次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生信息,填写《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证工作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月19日前将信息汇总表交至教学运行与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406686399@qq.com。
请各院系及学办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证工作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学运行与学籍科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