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9号
各学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定于2021年4月2日12:00--4月17日16:00进行网上重修报名,请各学办及时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未合格应修课程的重修报名,本学期重修行课从4月26日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1.经补考后课程成绩仍不及格,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
2.缺课、缺考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计为无效的;
3.课程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
二、报名要求
(一)非毕业年级
1.在标准修业年限内,专业核心课程重修限2次,其他课程重修限1次;
2.每期限报5门重修课程;
3.由转专业、休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原因引起的重修科目不明确的同学,请学生本人在报名时间内致电教学运行与学籍科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28-85095180;
4.非毕业年级高水平运动员不参与此次重修。
(二)毕业年级
2021届应届毕业本科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学业审定”界面中显示的未合格应修课程,其中任意选修课程可根据自身修读学分情况选报。
若个别课程无法在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的,可改为线下报名,线下报名方式:高水平运动员填写《重修报名表》(附件2),学生填写报名信息后,请与所属学办老师联系并完成报名、缴费,最后由学办统一汇总报名信息于4月17日16:00时前将报名的电子和纸质表一同返回教学运行与学籍科,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他学生参照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方式。
请毕业年级学办督促学生参加现有未合格的应修课程,此次重修将关系到能否正常毕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三)2020届结业(具备毕业、学位证换发资格)学生
2020届作结业(有换发毕业、学位资格)处理的学生,请与当年所在年级学办老师联系并报名、缴费,(具体重修科目见当时发与手中的《学生结业告知书(暂结业专用)》,也可在通知附件1查询),最后由学办统一汇总报名并于4月17日16:00时前将报名的电子和纸质表一同返回教学运行与学籍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重修课程合格后请按照《学生结业告知书(暂结业专用)》的要求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重修课程合格后请按照《学生结业告知书(暂结业专用)》的要求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重修课程行课方式、考试及成绩记载
1.本学期重修行课采用单独开班学习方式,行课安排将于4月23日发布(第8周周五),4月26日重修正式行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重修学生必须参加所报课程的重新学习,缺课学生无考试资格。重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同学们与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共同协商确定;
3.重修课程考核后,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单上标明重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校园网于当日23:00-8:00处于维护关闭状态,故学生应避开此时间节点进行重修报名;
2.报名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致电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咨询,电话:028-85095180;
3.重修报名网上缴费仅支持建设银行,缴费前请仔细核对报名科目,部分学生存在银行卡设有上限额度,若一次报多门课程重修,可能导致重修报名失败,学生如遇此问题可至银行调整上限额度或分多次进行重修报名。
特此通知
附:1.往届结业(具备毕业证书换发资格)学生未合格科目及重修报名表
2.重修报名表
教学运行与学籍科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