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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4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21】117号

各院(系)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3]1文件要求及收费标准,现将2021级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时落实相关工作:

一、购买火车优惠卡对象及条件:

1、我校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家庭所在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地区,需乘火车往返的在校学生。
        二、火车票优惠卡享受家庭至学校所在地往返火(动/高)车票优惠(动/高铁7.5折,普通列车硬座5折)每年可使用4次每张优惠卡共可用16次4次用完后学生可在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免费充磁(充磁时间为每学期第17周)。不需乘坐火车回家或返校的新生不办理

三、优惠卡采用购买自愿、自费原则,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需购买的学生即刻登录教务系统“火车优惠卡管理>>购买火车优惠卡界”面缴费。

四、购卡缴费起止时间:2021101414:00时起至102617:00时止。

五、新生领卡时以班级为单位,领卡时间另行通知。

注:老生需补办火车优惠卡的按原办法每学期第17周(后)到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办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