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17号
各院(系)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3]1文件要求及收费标准,现将2021级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时落实相关工作:
一、购买火车优惠卡对象及条件:
1、我校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家庭所在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地区,需乘火车往返的在校学生。
二、火车票优惠卡享受家庭至学校所在地往返火(动/高)车票优惠(动/高铁7.5折,普通列车硬座5折),每年可使用4次,每张优惠卡共可用16次。4次用完后学生可在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免费充磁(充磁时间为每学期第17周)。不需乘坐火车回家或返校的新生不用办理。
三、优惠卡采用购买自愿、自费原则,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需购买的学生即刻登录教务系统“火车优惠卡管理>>购买火车优惠卡界”面缴费。
四、购卡缴费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00时起至10月26日17:00时止。
五、新生领卡时以班级为单位,领卡时间另行通知。
注:老生需补办火车优惠卡的按原办法每学期第17周(后)到教学运行与学籍科办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